信用承诺书(容缺受理型)
编号:
市(县)行政审批局:
本单位(个人) (全称/姓名)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,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后四位为 。申请办理 (事项名称),当前缺少以下资料:
1.
2.
3.
现申请容缺受理,并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已知晓政府部门告知的容缺受理信用承诺的规定。
二、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、完整、有效,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的要求。
三、在 年 月 日前补全材料,逾期未提供,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、不完整或达不到国家法律法规要求,本单位(个人)承诺自愿按照撤回申请处理。
四、若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生产经营,在未能取得正式批准文件之前,承诺不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。
五、若未遵守本承诺内容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、自愿接受相关失信惩戒。
六、同意将以上承诺在有关政府部门网站和信用网站上公示,提受社会监督。
七、同意按照信用信息管理的要求,将信用承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,并通过政府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。
承诺单位(加盖公章):
法定代表人(授权代表)签字:
年 月 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