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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检查主体

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,对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、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4〕54号)的有关要求,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,切实减轻企业负担,现对全区具有涉企行政检查权的单位进行公示。对于违反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的,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。

山西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检查主体为:山西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。